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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谱! 开三月新车退了还赚5万后, 女子继续索赔: 得“退一赔一”
来源:金融界 2025-04-28 20:58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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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发生了一起新闻让人越看越恼火。

你说这徐女士,新车开了仨月,发现车漆厚了点,好家伙,直接上演了一出“贪得无厌”的大戏。

这剧情比电视剧还狗血,看得人血压都高了。

去年11月,徐女士想换车,旧车置换,看上了一辆捷途旅行者,优惠完16万8千9,旧车作价4万,购置税保险啥的还都包含了,提车那天,她那叫一个美啊。

可谁能想到,这才开仨月,她就想换新能源车了,就想把这刚提的车出手了。

当然这无可厚非。

结果二手车行师傅一句话:“你这右后车门的漆,好像有点厚啊。”

哎呦,徐女士当时就炸了,赶紧一测,好家伙,这数值都300多了,左边才200出头,这差距,放谁身上都受不了啊。

于是乎,她找到商家和厂家,一顿折腾,最后双方签了协议,车退了,钱也赔了。

按说这事儿到这儿就完了,她白开了仨月车,还赚了5万块,这还不满意?

搁我身上,我得乐开花了。

可她倒好,还嫌不够,当初喊着“必须要赔偿”,现在又改口要“退一赔一”,这胃口,真是比天还大。

(其实她是想“退一赔三”的,不知道是不是自己都觉得有点过分才改成“退一赔一”的)

你听听人家广汽本田的郑老板怎么说的:“车价十六万八千九,加上购置税,加上保险……你想想看,她这个车退掉,相当于赚了多少钱?我算过,差不多五万块!”

这话说的,多实在。

新车开仨月,正常卖二手,不得亏个三四万?

她倒好,车退了,购置税退了,连提前还贷的违约金都给她报销了。

这不就是白嫖了仨月车,还避免了折旧损失嘛。

这还不叫赚?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。

再说说这临安强瑞的陈经理,也是一脸无奈,为了解决这事儿,他前前后后跑了建德六七趟,电话打了无数,最后做出了巨大让步,车价按原价退,购置税也退,提前还款的违约金也承担了。

就为了能圆满的解决此事,毕竟问题出在自己身上,就该解决不是。

在做出这么大的让步后,陈经理松了口气,心想,这下事情肯定能完美的解决了吧,毕竟,自家可是退让了很多的利益。

结果呢?徐女士带着律师又来了。

说要“退一赔一”。

陈经理那叫一个气啊:“这个案子已经了了!钱给她了,车我拉回来了,我自认处理得没毛病,我哪有那么多时间跟她耗?”

说实话,这事儿搁谁身上都受不了。

你车漆厚了点,人家都给你退车了,还倒贴你5万块,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?

还想“退一赔一”?你以为这是菜市场砍价呢?还带这么狮子大开口的?

看看那些买到问题车的,有的车窗玻璃生产日期和车辆铭牌对不上,最后也就送几次保养,或者补偿几千块钱了事。

能原价退车还退税的,那可是凤毛麟角。

还有些买到调表车、事故翻新车的,证据确凿,走法律途径,确实可能拿到“退一赔三”的惩罚性赔偿。

但那前提是构成“欺诈”!

徐女士这情况,顶多算个产品工艺瑕疵,离“欺诈”还差十万八千里呢。

《道德经》里说得好:“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,可以长久。”

这徐女士明显就是不知道“知足”和“知止”这两个词怎么写。

得了便宜还卖乖,贪得无厌,真是让人无语。

她还以为自己有理,发现了问题,就该获得赔偿,可她也不想想,商家已经做出了远超常规的让步,她还不满意,这不就是得寸进尺吗?

这事儿啊,最后还得交给法律来评判。

况且这徐女士的行为,简直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典型代表,让人看了简直气不打一处来。

这种行为,不仅无理取闹,更是对诚信社会的一种挑战,说白了这种行为的本质就是贪婪,是毫无底线的索取。

她新车也开了三个月,发现车漆厚度不均后,商家也已经做出了极大的让步,同意退车并倒贴她五万块,这已经远远超出了合理的补偿范围,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了。

然而,徐女士却得寸进尺,得陇望蜀,先是喊着“必须赔偿”,在目的达到后又改口要“退一赔一”,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敲诈吧?

她把对方的宽容当成了软弱,把协商的诚意当成了驴肝肺,这种贪婪的嘴脸,实在是令人不齿!

在我看来,这徐女士的行为,不仅丢了面子,还丢了人品。

她这是把“贪婪”二字写在脑门上了,这种贪得无厌的行为,必须狠狠批判。

希望她能好好反省反省,别再出来丢人现眼了。

对此你怎么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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